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树立一致的绿色产品质量规范、认证、标识系统的定见》(〔2016〕86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绿色产品点评规范清单及认证目录(第五批)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5年第9号),国家认监委拟定了照明产品、物流周转箱、染料、装饰装饰用预拌砂浆、石材、耐火资料、计算机、打印机及多功能一体机、墙体资料等9个绿色产品认证施行规矩;对卫生陶瓷、家具、绝热资料、木塑制品、纺织产品、纸和纸制品、陶瓷砖(板)等7个绿色产品认证施行规矩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卫生陶瓷等7个绿色产品的旧版认证施行规矩即日起废止。
获批展开上述绿色产品认证作业的认证组织应按照新版规矩施行认证及颁布证书。此前现已颁布的有用认证证书可接着运用,认证证书转化作业采纳到期换证、产品改变、规范换版等天然过渡的方法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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